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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院2021年度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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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 发布日期:2021-12-01 08:33:00 点击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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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、各系部 : 为加强我院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促进内涵发展,提升办学水平,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人〔2021〕131号)文件要求,启动我院2021年度 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认定依据 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办法》和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》(皖教人〔2016〕6号)文件,对文件条款的解释请参见《双师认定问题补充说明》。 二、认定程序 1.个人申报 申报教师应对照文件,认真填报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请表》,并于2021年12月5日前将申请表(一式两份)和相应的支撑材料(教师资格证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、两年以上的授课任务书及其它支撑材料)原件、复印件交到系部。 2.系部审核 系部负责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支撑材料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,复印件加盖系部章,并于2021年12月7日前提交如下材料至组织人事处: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电子版、教师认定申请表纸质版(一式两份)、支撑材料复印件。 3.专家评议 学院将于12月9日前成立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,对系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,完成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。 4.校内公示 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完成评议后,将拟认定报送人员名单校内公示一周,公示结束后,将学院认定结果报送至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指导中心,由中心完成备案审核工作。
附件1:2021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请表 附件2:2021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 附件3: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办法》和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》的通知(皖教人〔2016〕6号) 附件4:双师认定问题补充说明 附件5:双师型教师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一览表 附件6:赛事表 关于做好我院2021年度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.rar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2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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